2020年最新广东省摩托车管理意见清单(户籍管理)

2023-07-05 180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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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摩托车登记管理制度,规范摩托车上路交通秩序,增强摩托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意识,为全面减少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以下意见。将摩托车事故多发、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县(市、区)确定为整改重点县(市、区),报请市政府督办,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成品油销售公司对进站加油的无证摩托车驾驶人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开展摩托车“凭牌销售”试点工作,对摩托车销售或经销前进行集中检验,提前悬挂号牌。除国家规定的机动车牌照费用外,不得向公众收取任何“凭牌销售”的选号费、代理费等。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摩托车登记管理制度,规范摩托车上路交通秩序,增强摩托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意识,为全面减少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源头治理

(一)固化整改体系,高水平推进整改。 将摩托车事故多发、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县(市、区)确定为整改重点县(市、区),报请市政府督办,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

(二)倡导拒绝对无牌摩托车供油、维修。 鼓励成品油销售公司、摩托车维修公司拒绝为无证照、无安全头盔的摩托车提供加油、维修服务。 成品油销售公司对进站加油的无证摩托车驾驶人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三)加强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 督促物流配送企业把对从业人员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作为就业的必要内容,明确不得使用无牌照、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建立物流配送企业守法通报制度,定期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全市物流配送企业守法率,并向企业推送具体违法者名单,完善法律法规——通过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行业团体守法率。

(四)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从根本上减少摩托车出行需求。 增加公交线路,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和乘客出行需求较大的线路上增加发车班次; 在人口密集的城乡结合部和客运站周边开通环形小巴,解决大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 在驾会进城需求旺盛的农村,结合“四好乡村路”建设,加快推进村村通公共交通工作。

(五)优化道路环境。 对于交通量较大的路段,可考虑设置与汽车车道分开的摩托车专用道,并在信号灯路口设置带遮阳棚的摩托车候车区,通过设施引导进一步规范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的秩序。 。

2.完善登记制度

2020年最新广东省摩托车管理意见清单(户籍管理)

(六)对在用摩托车实行户籍管理。 组织各地交警中队、乡村派出所、乡村交管站、劝说站等管理力量开展入户清查排查工作,摸清辖区摩托车保有量、驾驶人保有量,建立健全源头管理工作台账,实行有效的户籍管理。

(七)简化登记流程。 鼓励销售部门在摩托车销售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点,开展预登记和代理服务,方便就近办理登记业务; 推出网上车辆购置税和摩托车交强险网上缴费服务,实现保险、纳税线上线下一站式办理。

(八)推进“品牌销售”试点。 开展摩托车“凭牌销售”试点工作,对摩托车销售或经销前进行集中检验,提前悬挂号牌。 群众购买汽车时,由摩托车销售企业代为办理登记手续,使登记业务与购买汽车一并完成。 除国家规定的机动车牌照费用外,不得向公众收取任何“凭牌销售”的选号费、代理费等。

(九)加强驾驶员管理。 检查车主是否持有相应资格的摩托车驾驶证。 二轮普通摩托车注册检验时,应当按照《机动车检验工作规定》的规定对摩托车乘员头盔进行检验,确定摩托车乘员头盔应配备一顶。

(十)推进驾考检查“下乡进村”。 各地深入农村开展上门服务,办理摩托车登记、核发检验标志、补发驾驶证、机动车号牌等服务。 当地公安机关按月约定时间下乡入村,为农村摩托车车主提供上门检查服务,并提供代办车船税、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等服务,配合税务部门落实摩托车整车和农村摩托车最低税率。 区域豁免政策。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大力支持乡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开展摩托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公安机关积极采取措施,在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开设办理车辆驾驶管理业务,在乡镇规划建设摩托车驾驶员考场,优化摩托车培训。 办理驾驶证等措施,方便农村群众就近考取摩托车驾驶证。

3.加强道路秩序整治

(十一)严肃查处三类严重违法行为。 集中开展年度专项整治,针对无证无照、超载乘客、不戴头盔等三类易发生、安全隐患大的违法行为。

(十二)组织集中统一行动,形成严查严管的氛围。 各地公安机关每周五定期开展全省统一行动日道路执法,精准组织辖区内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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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进村入户开展劝说和动态执法。 各地农村劝导站全面实行实体操作,加强对摩托车不戴头盔、无牌照、超载乘客等公然违法行为的劝导。 进村、进户、进企查处无证无照摩托车和驾驶人,督促其限期登记、申领驾驶证。

(十四)建立非法复制制度。 各地公安、教育、交通部门加强与学校、物流配送公司等单位的合作,畅通沟通渠道,建立行业人员违法行为定期抄袭制度。

四、加强宣传教育

(十五)开展分类点对点宣传教育。 准确把握各类摩托车驾乘人员特点,针对农民、上班族、学生三个重点群体开展差异化宣传教育。

(十六)通过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宣传、城管、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电视台、公共场所LED显示屏、酒店KTV等娱乐场所以及“两条微博、一端一抖”等互联网平台,强化宣传力度。对交通参与者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

(十七)进一步丰富宣传教育方式。 各地公安机关对各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开展现场学习、朋友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方式,吸引交通参与者的注意。 引导摩托车生产销售企业、保险公司等各类企业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捐赠头盔、捐赠交通安全包等形式多样的道路宣传劝导活动。

五、强化责任落实

(十八)建立健全考核机制。 将摩托车管理纳入安全建设和安全生产考核,以上牌率、头盔佩戴率、摩托车事故死亡人数等关键指标作为重要考核依据,科学评价管理工作成效。

(十九)严格落实责任。 用好事故深入调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手段,认真开展摩托车相关事故的调查问责,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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